甲將一工藝品寄存乙處。2003年2月10日,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藝品丟失。2003年8月2日,乙找到了
2021-04-25
甲將一工藝品寄存乙處。2003年2月10日,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藝品丟失。2003年8月2日,乙找到了丟失的工藝品并將其歸還給甲,甲發現工藝品損毀嚴重。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,甲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( )。
A.自2003年2月10日至2004年2月10日
B.自2003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2日
C.自 2003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10日
D.自 2003年8月2日至 2005年8月2日
正確答案:B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毀損的,適用1年的特別訴訟時效期間,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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