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立統計機構, 或者在相關機構中設置統計人員,并指定統計負責人。這些統計機構 和統計負責人在統計業務上受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的指導。 ()[閱讀全文:]
摘要: 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屬于國務院設定的行政許可項目。 ()[閱讀全文:]
摘要: 定期發布統計資料是指公布時間基本是固定的,公布載體理應 是公開、大眾、官方和方便查找的。 ()[閱讀全文:]
摘要: 某鄉鎮企業 2009年實際產值為 10.6 億元,若上報為 11.5 億元,則構成虛報統計資料的 統計違法行為 ; 若上報為 9.2 億元,則構成瞞報統計資料的統計違法行為。 ( )[閱讀全文:]
摘要: 政府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資料,除依法理應保密的外,都應由 社會公眾共同享有。 ()[閱讀全文:]
摘要: 如果行為人在 《統計報表催報通知單》 規定的期限內仍未報送統計資料, 則構成拒報 統計資料的統計違法行為。 ( )[閱讀全文:]
摘要: 抽樣調查、重點調查或者行政記錄能夠滿足需要的,不得制發 全面統計調查表。 ()[閱讀全文:]
摘要: 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由國務院相關部門制定,報國家統計局備案。 ()[閱讀全文:]
摘要: 統計工作的統一性必須從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標準方面予以規 范和保障。 ()[閱讀全文:]
摘要: 統計信息社會共享,是指統計調查者收集到的統計資料都要即 時向社會公布,充分發揮統計信息的作用。 ()[閱讀全文:]